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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在线:贩卖儿童是罪恶,呼吁死罪是良心?
编辑:lxq0027 | 时间:2015-06-18 | 浏览:31921次 | 来源: 网络

   中国律师在线:我在福州。我坚持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这条信息昨日在朋友圈疯传。可以说是众望所归。

 “一打开朋友圈,被支持判人贩子死刑的消息刷屏,感觉一提到人贩子大家情绪都很激动,但这么做真的可取吗?”是否打着一颗善心的旗帜就能做出毫无理智的事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近年来,国家对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明显加大了惩处力度,拐卖妇女儿童人数多、时间长、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极大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另有网友表示,大家面对此类事情应理性处理,切不可一时冲动胡乱发帖、转帖。

  这两天朋友圈被支持人贩子全部死刑的帖子刷屏了,新一轮的“是中国人就转”、“是妈妈就转”以新的形式死灰复燃,瞬间点燃了一大群妈妈的激愤。这些文章的共同特点都是,先放一批催人泪下的被拐卖儿童惨状的照片以及父母伤心欲绝的照片,充分激发读者的同情和愤怒,然后把矛头指向人贩子,最后指向立法,群情激昂地喊出:呼吁人贩子一律死刑,呼吁买卖同罪。就好像我们的立法机构都是纵容人贩子的帮凶,竟然能容忍这些没有人性的人活在世上。

  作为一个母亲,更是可以想象失去自己的孩子是怎样的痛苦,看到那些照片也会伤心欲绝。但不能把无处宣泄的愤怒作出口,法律的制定永远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

  罪轻罪重,刑罚必须有所区别,否则无论犯什么罪,只要你觉得伤害了我们大家的感情,不能接受,就全判死刑,社会还怎么安定?如果轻罪重罪刑罚一样重,那犯下轻罪的人会为了掩盖自己的轻罪而不惜犯下更可怕的罪行。有了轻重,才能让罪犯会有一个趋利避害的考量,至少不至于为了掩盖轻罪而犯下重罪。

   中国律师在线所以,理性考虑,如果真的心疼这些可怜的,被拐卖的孩子,千万别凭着情感的冲动呼吁一律死刑。毕竟被卖到一个没有孩子的普通家庭过上另一种人生,也比路上就被绑匪杀掉要强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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